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塔山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塔山门窗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79号
债权总额:15299.30万元(截至2019年7月31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15299.30万元,其中贷款本金3630万元,利息11669.30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机器设备,保证人为沈阳市华立实业总公司和沈阳塔山集团特种门制造厂。
企业概况
沈阳塔山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5月10日更名为沈阳塔山门窗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皇姑区黄河北大街79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丛颜,经营范围:防撬门、门窗制造、安装;金属卷柜加工、制造;本企业自产的防撬门、各类门窗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进口(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企业已于2017年6月28日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资产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企业性质为国有控股企业,债权具有一定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