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赛斯木业有限公司债权
企业所在地:彰武县兴工路7-6号
债权总额:5587.17万元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辽宁赛斯木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5587.17万元,本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利息421.55万元,孳生利息1165.625万元。(基准日为2019年5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沈阳赛斯家具有限公司、李令军、张虹,抵押物为辽宁赛斯木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阜新市彰武县兴工路7-6号面积97212平方米的1宗土地和面积合计45448.92平方米的9处厂房。上述抵押均已办理抵押登记。
2.债务企业概况
辽宁赛斯木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6月26日,登记机关:彰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令军,注册资本:4200万人民币,住所:彰武县兴工路7—6号,经营范围: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木制品开发、研究;室内装饰装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3.保证人概况
沈阳赛斯家具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05月21日,法定代表人:李令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263257510U,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自1997年05月21日至2027年05月20日,住所: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白沙街C区2号(东北家具集散中心),经营范围:家具制造、室内装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李令军,男,汉族,1963年5月27日生,住址为沈阳市和平区福兴街9-5号2-6-1。
保证人:张虹,女,汉族,1968年5月15日生,住址为沈阳市和平区福兴街9-5号2-6-1。
4.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涉诉,且已经取得胜诉判决,法院判决债务人支付本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该项目抵押物位置优越,状况良好,具有一定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