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市土地房屋开发集团
所在地: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8号
债权总额:7145.65万元(利息截至日期2019年5月20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人民币7145.65万元,其中本金1000万元,利息6145.65万元(截至2019年5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沈阳市居住区开发公司。
债务企业概况
沈阳市土地房屋开发集团成立于1992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宋彦复,注册地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8号,注册资本345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主要经营范围为:土地腾迁开发、房屋开发、征地、旧房拆除、信息咨询、房屋土地经营。该企业于2002年6月28日被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
保证人概况
沈阳市居住区开发公司成立日期1990年5月16日,经营状态:注销,注册资本3016万元,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所属行业:房地产业,企业地址:铁西区凌空一街6号,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房屋住宅组建销售。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已经涉诉,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权本息,现已进入执行程序。